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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債族自救別找黃牛 北市府提供法律諮詢

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卡債族可透過協商、新北市機車借款調解、更生及清算等多種管道,解決債務問題。不過,多數有卡債困擾的人,常因法律觀念不足,而錯失自救機會,讓卡債越滾越大。

法扶基金會統計,近3年來因卡債而自殺的新聞高達19件,還未包括未知的黑數。為避免父母身負卡債,攜子自殺的悲劇新北市機車借款重演,法扶基金會向各縣市政府請命,許多債務人因不知法律協助管道,錯失債務協商、調解、更生或清算等方式,重新迎向光明人生的機會。
  
繼高雄市府、台中市府與法扶基金會合作後,台北市政府也跟進。即日起於每週一、三、五提供面對面法律諮詢,並且將於7至9月間辦理三場債務人說明會,由專業律師解說,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債務問題新北市機車借款,並有分組討論及諮詢,提供有債務問題的民眾相關協助。
  
台北市副市長周麗芳表示,全台約有80至100萬人有卡債問題,但透過法院解決卡債的問題卻僅有不到10%。法務局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單位合作,每週一新北市機車借款、三、五上午於台北市府1樓法律諮詢櫃台,提供債務法律諮詢服務,新北市機車借款以協助卡債族度過難關。
  
另外,7月18日、8月1日和9月19日下午2至5時將於萬華、士林、大安區各辦一場債務人說明會。由律師介紹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、分享個案經驗,鼓勵有卡債問題的民眾積極面對,千萬別碰卡債「黃牛」。
  
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於97年4月11日正式實施,消債條例並不是讓債務人欠錢不還,而是讓因為負債超過資產或是以債養債、入不敷出,甚至是被人詐騙等民眾,都可以透過消債條例解決債務問題。債務清理法修正 限制債務人生活條件

行政院會今天(14日)通過「破產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除將法案名稱改為「債務清理法」外,並增列「禁奢條款」,對於債務人的生活加以限制,且債務人沒有經過法院許可,不得離開現有住居地。

目前對於欠稅者已在「行政執行法」中訂定「禁奢條款」,例如欠稅高達新台幣3.5億的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就曾被禁奢條款限制。

由於以前「破產法」的規定比較鬆散,這次修法對破產者的生活給予某種程度限制,明定債務人在聲請破產後,其生活「不得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」,否則法院可以裁定限制其食、衣、住、行的支出標準。

草案也明定,在法院裁定開始債務清理程序前6個月內積欠的勞工工資,勞工可不依債務清理程序優先受償;此外,如債務人在債務清理程序期間隱匿或毀棄財產,將面臨最重7年的有期徒刑。

草案明定,債務人在債務清償程序開始後,沒有經過法院許可,不得離開現有住居地;法院也可以視情況限制出境。財政部:預算赤字及債務逐年降低

外界關切政府債務問題,財政部表示,截至7月底,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已降至1%,債務淨增加數也降至1692億元,融資財源占收入比重也下降。

財政部表示,現任政府執政7年自民國97年5月底至104年5月底止,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增加1兆7105億元,增加幅度46.68%,並未浮濫舉借。

財政部分析增加原因,98年起中央政府債務增加,主因是遭逢國際金融海嘯及八八風災等變故,經提出特別預算包括消費券發放、擴大公共建設及重建等,每年平均增加舉債567億元。

且98年起收入面較往年減少,包括無歲計賸餘、大面積國有土地不予出售政策及減少釋股預算編列等,每年平均減少604億元收入,倘排除前揭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的年度歲入、歲出變動因素後,每年平均舉債金額1273億元,與以往年度比較,並無累積債務速度過快。

為控管債務,財政部積極推動「財政健全方案」及「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」,對於促進財政健全已具成效,截至7月底止,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3129億元,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為34.7%,仍在公共債務法40.6%法定債限範圍內,還有9045億元舉債空間。

財政部統計,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,已從98年度金融海嘯的高峰3.4%,逐漸下降至104年度1.0%;年度債務淨增加數亦從99年度的高峰4105億元,降至104年度1692億元;融資財源占收入的比重,由98年度的21.51%,逐年下降至104年度的11.61%,顯示政府在推動各項施政同時,努力籌措財源及逐步縮減財政赤字,以兼顧財政穩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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